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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必看:孩子这样骑二轮车,真的很危险!丨涉未成年人警示案例

2025-04-05 05:04:14 来源:深度分析网 作者:夜雨 点击:3136次

学生的交通安全让家长和交警“操碎了心”很多中小学生都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但这其实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16岁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撞倒行人2024年11月10日,小谢(16岁,化名)驾驶贺州R1686号电动二轮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沿贺州市区城西路自东往西方向行驶。当日16时11分,该车行驶至广济医院门口时,与沿人行横道自北往南方向步行的行人周某云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云受伤及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贺州公安交警立即到达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民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当事人小谢驾驶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提前减速观察路口情况,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因此,民警依法认定小谢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12岁骑自行车闯红灯被撞飞2024年11月11日,小陈(12岁,化名)驾驶自行车沿贺州市姑婆山大道自东往西方向行驶。当日17时04分,该车行驶至贺州市姑婆山大道交北环路路口时,与沿姑婆山大道自北往南方向行驶由廖某雄驾驶的桂JZ***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小陈受伤,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事故发生后,贺州公安交警立即到达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民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当事人小陈驾驶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了交通信号指示灯的指挥,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廖某雄驾驶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时未提前减速观察路口情况,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因此,民警依法认定小陈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廖某雄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以上动图来源于网络)现在很多未成年人喜欢追求各种速度与激情,觉得骑二轮车是一件非常潇洒的事情,但往往也最容易出事。出了事故轻则受伤,重则可能丢了性命。未成年人骑二轮车玩的是快感还是痛感?警钟长鸣 !未满16周岁,不可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可驾驶自行车而驾驶摩托车需要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相应车型的驾驶证未成年人驾驶二轮车为何危害很大一、心理很多学生骑二轮车,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贪玩及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二、制动电动车速度比自行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较差,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三、速度学生性格比较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四、载人部分学生骑电动车经常搭载同学或朋友,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危险性。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五、炫技部分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安全。六、交规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七、意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易酿成惨祸。贺州公安交警提醒每一次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能是事故的导火索前车之鉴,就在身边请所有家长、学生、司机务必牢记以上几点牢牢把交通安全的主动权把握在自己的手中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版权声明:“广西贺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私信留言,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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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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